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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凤凰校区领取馆内寒假前滞留个人物品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3-09   浏览量:

各位读者:

新学期来临,寒假前有部分读者遗留了个人物品在馆内,为了保持图书馆的整洁有序,为广大读者提供更好的阅读环境,请同学们于开学两周内(3月19日前)将遗留在馆内的个人物品尽快取走,届时未取走的个人物品,图书馆将视为无主物品进行统一处理。

物品具体领取位置如下:

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、第五库个人物品于各书库内阳台领取;

期刊报纸阅览室个人物品于阅览室内阳台领取;

电子阅览室个人物品于阅览室内领取;

2楼—6楼大厅个人物品于各楼层右边楼梯阳台领取;

502、609自习室个人物品于5楼、6楼右边楼梯阳台领取;

请同学们相互转告!感谢理解与配合!

温馨提示:请勿占座,图书馆全馆严禁携带食物饮料、奶茶、外卖等入内。请自觉清理个人产生的垃圾;严禁在存放架、窗台等存放食物、水果及其他与学习无关用品,图书馆每日不定期巡查,一经发现立刻清理。

南昌职业大学图书馆

2026年3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