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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

发布日期:2025-05-14   浏览量:

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

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情报中心。为了加强图书流通利用和周转,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及全校师生员工服务,现制定借阅图书的规则如下:

1、本校师生借阅图书流程:

(1)师生可通过工号/学号直接在图书借还台进行借书。

(2)师生可通过人脸识别自助借还系统自助操作借还图书。

2、读者在选书/看书过程中应保持图书摆放整齐,爱护图书、不得乱丢乱放。

3、读者在选书/看书时应保持书库安静、整洁。严禁在书库内喧哗、吸烟、吃零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等。

4、借阅图书的数量:学生暂定每人30册,借期为60天;教职员工每人暂定为30册,借期为180天。每册图书可续借2次,但必须到图书馆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,图书续借以图书借期满日起进行计算。

5、本馆实行借阅图书逾期收取超期服务费制度。借阅图书如到期不还,系统将自动累积超期天数,以每册图书每超一天收取超期服务费0.10元,未交者,暂停借阅。

6、读者应爱护图书,妥善保管,不得发生圈点、批注、涂改、剪裁、调包等违章行为,否则将按图书遗失处理规定进行索赔。读者借书前要检查所借图书是否缺页、破损、涂写、污损等,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向工作人员说明,否则后果自负。

7、借阅图书如有遗失或严重损坏,根据图书的市场采购情况以原价的3~5倍罚款。如损坏图书尚能使用,按图书的原价赔偿;如购回原书抵赔,须保证相同版本,另支付制作工本费5元。

8、读者未办理借书手续欲带书刊出本馆,或有意撕毁图书和藏匿图书等违规行为,一经发现,图书馆在情况调查清楚后视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,对违规人作出不同期限的停借或视为盗书处理,情节严重者还要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作出进一步的处理。

南昌职业大学图书馆

2025年5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