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学术报告厅是举办学术报告、讲座、各种工作会议的场所,为进一步规范报告厅的管理,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和设备的完好率,更好地为教学、科研服务,根据实际情况,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报告厅使用的基本原则
1、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主要用于学术会议、学术讲座等各类学术活动。使用单位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,经图书馆审批后统一安排。
2、报告厅的使用安排遵循校级会议及活动优先的原则。如无重大会议及活动安排,则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报告厅,由图书馆进行统筹和调整。
3、单位(主办单位)应自行做好会务工作及自行布置活动场景,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。学生参与举办的活动,必须安排教师或管理人员全程参与指导和管理。
二、报告厅使用使用注意事项
1、除图书馆报告厅配备的设备外,其余活动所需设备均由使用单位自行解决。
2、使用单位要爱护报告厅内公共设施,除活动正常需要的会标或横幅外,未经图书馆人员同意,不得在报告厅内外随意张贴或悬挂各种海报、横幅、标语、广告等。报告厅内外公共设施若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,须做出相应赔偿。
3、报告厅按照“谁使用,谁负责”的原则,由使用单位对活动安全和活动内容负责,对参与人员进行使用须知和安全教育,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工作,对突发性(如:停电、火灾、地震等)不可抗拒事件,做好安全疏散等应急保障措施。
4、严禁在报告厅内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丢杂物、乱涂乱画等
5、活动结束后,使用单位安排人员做好报告厅的保洁工作,将设备设施归位,切断电源,关窗关门,与图书馆工作人员做好设备交接和保洁验收工作。开门时间,按照活动开始的时间提前半个小时,各类活动均不得超过晚上十点。
6、如有违反本制度,图书馆将取消其日后申请权。
南昌职业大学图书馆
2023年6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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